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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爱卫办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新一轮“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镇政办〔2010〕1号)
来源: 中国镇海网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25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爱卫办《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新一轮“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新一轮“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区爱卫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坚持城乡一体化,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巩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新一轮“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工作(以下简称“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遵循城乡联动、突出重点、点面并进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即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推进“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改善村庄形象,提升村庄品位。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新增加“行动”示范村10-15个,70%的农村达到“行动”示范村标准,全区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根本性改观。建立“行动”示范村环境卫生管理效果评估机制,评选“行动”示范村综合管理先进单位10-15个,促进“行动”示范村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使村庄面貌达到舒适、整洁的要求。

  三、实施内容

  (一)创建区级“行动”示范村。继续以“水清、路洁、地绿、庭美”为目标,开展“行动”示范村创建,具体内容包括村容村貌的整治、区域保洁责任制落实、“清洁美化家园行动日”活动开展、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除四害工作、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工作、卫生村创建和外来人口管理等。具体标准参见《关于在全区农村全面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镇区委办〔2006〕106号)文件有关规定。

  (二)创建区级“行动”示范村综合管理先进单位。被评估的“行动”示范村要在卫生管理和村庄卫生环境改善建设中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能起到一定示范作用,同时建立以下五项长效机制:

  1.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活动载体,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内涵,发挥健康教育讲师团以及各类协会、团体优势,每月开展全民参与的宣传教育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求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和健康教育图书室,使广大村民在活动中增强健康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

  2.设施建设长效机制。所有道路硬化到角到边,平整完好;对公用闲杂地加以硬化或绿化,硬化后增设为健身休闲场所或公共停车场,绿化做到见空载树,见土植绿,且修剪整齐美观。破损卫生设施全面修缮,乱张贴、乱涂画及时清理,屋前屋后杜绝乱堆乱放,确保摆放安全、规范、整齐。

  3.区域保洁长效机制。因村制宜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合理分配保洁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保洁作业标准,合理支付保洁员报酬,建立巡查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天候、全区域的保洁管理格局,促进保洁质量全面提升。

  4.垃圾上门收集长效机制。垃圾小桶统一放置庭院内,每日定期上门收集两次以上,破损垃圾桶及时更换;垃圾亭要求内外铺设瓷砖,并有相应的污水出口,亭内垃圾大桶定期清洗,无破损、无焚烧、无污水外溢,确保亭内外整洁。

    5.卫生督查通报长效机制。本村每月通报各区域保洁员动态保洁情况,每季向所属镇(街道)通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年两次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行动”工作全面推进。

  四、申报考核与评选

  (一)“行动”示范村的申报。由镇(街道)推荐,区爱卫办确定全年“行动”示范创建村。根据创建工作和实际成效,每年新命名“行动”示范村3-5个。

  (二)“行动”示范村综合管理先进单位的申报。由镇(街道)推荐,区爱卫办确定参加长效机制效果评估的村,根据评估标准和实际工作成效,每年新评选4-5个村。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一轮“行动”工作是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新一轮“行动”工作的领导,把深化巩固“行动”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确保新一轮“行动”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深化中突破,在创新中发展。

  (二)落实分类指导。“行动”示范村和“行动”示范村综合管理先进单位的创建是新一轮“行动”工作的重点内容,各镇(街道)要针对标准,加强分类指导。“行动”示范村创建要注重“抓保洁、抓整治、抓参与”,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找准载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连线成片,营造创建整体效应;“行动”示范村综合管理先进单位创建要在原有“行动”示范村基础上,注重“抓特色、抓亮点、抓创新”,坚持标本兼治,抓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把长效机制作为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的关键,努力使各项“行动”管理措施更科学规范。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镇(街道)、村三级要实事求是,严格监督考核,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各项明察暗访和检查评比活动,掌握各村日常“行动”工作真实状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检查结果记入年终考核评价成绩。有效发挥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对脏、乱、差现象进行曝光和跟踪报道,各镇(街道)及时核实、督办曝光、举报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建立年终考核与奖惩制度,区、镇(街道)两级对照任务要求,结合日常工作、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标准要求、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促进工作。



 

主题词:卫生  △农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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