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4〕5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规定, 档案人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据此,我中心将分期举办2017年度全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以学习档案工作新标准新规范、了解档案工作最新形势和任务为主题,提高档案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主要内容有: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程及常见灾害处置方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最新标准规范宣贯,档案服务能力建设,最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评政策解读等。
二、培训对象
(一)经过档案专业六门基础课程培训、持有岗位证书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二)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
(三)需要更新知识、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办公室、情报图书资料工作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面授教学和网络教学两种方式,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表(附件)中选择其中一种。
选择网络教学的学员请进入浙江省档案局官网(网址: www.zjda.gov.cn)点击右上角网络教学,根据《全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网络教学操作指南》选课并开通网络学习。
四、培训费用
(一)面授教学每人收取培训费8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各单位自理。
(二)网络教学每人收取培训费600元(含资料费)。
(三)培训费可转账,请转账学员备注单位和姓名。我中心帐号:1202024509900008271;汇款户名: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开户行:工行曙光路支行。
五、培训考核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在岗位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没有证书的学员由我中心颁发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登记将作为单位年度考核、档案年检、个人技术职务晋升条件之一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六、面授培训时间、地点
面授培训班第一期定于2月27日—3月2日,报到时间为2月27日下午;第二期定于3月6日—9日,报到时间为3月6日下午;第三期、第四期时间待定。
第一、二期培训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127号杭州涌金饭店(浙江省军区第二招待所)。乘车路线:火车东站、客运中心、城站火车站、汽车南站均可乘地铁1号线至定安路站下车,步行至劳动路左转即到;汽车西站乘102路到涌金门下车,沿西湖大道步行至劳动路右转即到;汽车北站乘188路到解百下车,沿延安路步行至西湖大道右转,步行至劳动路左转即到。
七、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人员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
联系人:杜璇、毛竹青、方阳春、许亮亮、汪天、应秋慧。
联系电话:0571—85119743、85116104、87209125、87671387、85118979、89738959;传真:0571—85113979(自动)、85118979。
电子邮箱:zjdapx@126.com。
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0楼L座;邮政编码:310007。
参加第一、二期培训学员请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5日;参加第三、四期培训学员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15日。报到时请务必递交岗位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
为保证教学效果,面授培训班每期限制招生人数,额满截止。网络教学常年可报名。
请各市、县(市、区)档案局(馆),省直各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档案部门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全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