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报送2016年度《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 

 

各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省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区级单位《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区级(镇、街道)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二、报送方法 

  报送采用软件报表数据和纸质双套制报送。各填报单位根据《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软件操作流程》要求安装和填写基本数据,并根据《档案事业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和注意事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数据,经“全运算”和“全审”步骤后打印纸质报表、导出报表数据,报送至区档案局。 

  2016年已经安装过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软件的,更新参数后即可使用;没有安装过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软件的,根据下载的安装包进行安装,然后再进行填报。 

  关于档案事业统计年报软件和相关操作流程、指标解释、注意事项等,各填报单位在镇海虚拟档案室首页帮助栏《关于报送2016年度<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通知》附件查看下载。 

  三、报送时间 

  2017224日前将盖章的纸质报表和软件导出的数据一并报送至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纸质报表一式两份,一份放各单位全宗卷保存,一份报送区档案局。 

  四、其它事项 

  1.各填报单位须准确填写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4195269099位数,注意代码证上的“—”无需输入);并准确选择单位类别代码,机关的选择074,事业单位(包括参公)选择093. 

  2.本次软件统计年报不包含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基层档案年报见附件,由各主管局、乡镇汇总后统一上报区档案局。 

  3.纸质报表打印由封面代码、档案室基本情况年报(档基3)、档案室数字档案基本情况年报(档基3表附表)组成,各填报单位须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4.认真并准确理解“指标解释”和“注意事项”,填报不漏项,做到数据真实合理。 

  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镇海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联系。 

  联系人:张雷军,63133386282719 

  附件1:填报说明 

  附件2:基层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3:首次使用档案统计年报管理系统

       附件4:已经安装档案统计年报管理系统

                                         

                                        宁波市镇海区档案局 

                                         2017215 

上一篇: 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省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镇海区第五届“兰台杯”档案立卷技能大比武的通知

关键字:
异地提取公积金 契税档案出... 2018-04-04
画家王复才作品集入藏镇海区... 2018-04-02
宁波市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 2018-03-21
镇海区数字档案馆高分晋身“... 2018-03-12
镇海区委副书记新春慰问档案... 2018-02-23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公布浙江省... 2018-01-24
守护红色火种 不忘一片初心 2017-11-15
镇海区档案局开展会计档案专... 2017-11-10


· 镇海风貌展



· 镇海今日

镇海概况 领导机构 投资环境 镇海地图
五年指标 镇海风光 企业投资 常用电话
办事指南 宁波公交 公路客运 万年历
栎社航班 客运船舶 铁路时刻 交通违章

RSS订阅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在线咨询

镇海区档案局主办 | 镇海新闻网技术支持 | 备案序号:浙ICP备12019441号

网站管理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