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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丽镇海·档案记忆”摄影比赛的启事
来源: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为全面记忆镇海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馨感人的厚德之美,回应镇海人民对美好城区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丰富馆藏照片档案资源,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镇海·档案记忆”摄影比赛,现将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内容

    作品以“美丽镇海·档案记忆”为主题,通过摄影手法,记录镇海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市容环境、环境整治、厚德镇海建设历程和新成果,以及展现镇海商贸旅游、民俗文化、居民生活、科技人文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积极向上,能展现出镇海的“美”。

、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年龄、地域不限。

    2、作品必须拍摄于镇海区范围内或表现镇海相关内容。

    3、参赛作品风格、数量不限,不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画面上不能有文字或边框等装饰,欢迎新旧对照及反映事物系列变化的作品。

    4、使用相机拍摄的黑白、彩色作品均可投稿,参赛作品边长不少于4000像素且可直接用于放大展览等用途的大文件量JPG或TIF格式电子文件,组照限4-6幅(不得在一张照片里组合组照,按一幅计算)。

    5、参赛作品电子文件名为:“作者姓名-序号-《作品题目》-联系电话. JPG或TIF”,须填写电子版参赛表并与参赛作品一起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档案记忆-作者姓名”,投稿时请压缩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投稿电子邮箱或送达至镇海区档案局拷贝,邮件主题为:“档案记忆-作者姓名”。电子版参赛表可在镇海档案信息网(http://daj.zh.gov.cn/)下载。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幅、各奖2000元

二等奖5幅、各奖1000元

三等奖10幅、各奖500元

优秀奖30幅、各奖200元

入围奖若干幅、各奖100元。

、截稿时间及投稿信箱

    1、截稿时间:2016年11月20日。

2、投稿邮箱:zhdaju@126.com。

3、送稿地址:镇海区档案局(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3号)。

4、联系人及电话:

区档案局   何小平,电话:86254095

区文化馆   乌豪杰,电话:86279992

、其他事项

1、摄影作品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全部获奖作品由镇海区档案馆永久收藏。

3、举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可用于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获奖作品由举办单位统一选送上级档案部门举办的相关比赛参赛,如获奖,奖金作者兼得。

5、本次比赛评选结果将于12月在镇海区档案局、区文化馆、区摄协等网站公布。

    6、举办单位对该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作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附件:“美丽镇海·档案记忆摄影比赛参赛表

 

                         

 

                                     主办单位:镇海区档案局 (馆)

                                 承办单位:镇海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镇海区摄影家协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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