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镇海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对档案工作“六个好”要求,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举措,审议通过区委文件《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宁波市政协副主席、镇海区委书记林雅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档案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建党百年重大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把对档案工作重要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体现了总书记深邃的历史眼光和宏大的战略思维,为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省委书记袁家军对档案工作提出“六好”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实践性、引领性、专业性,为档案工作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按照“学批示、悟精神、见行动、开新局”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精心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档案工作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广、发挥作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档案部门要再接再厉、守正创新,争创一流、争当标兵,以贯彻实施新《档案法》和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抓手,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党的领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等独特作用。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推动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档案工作,全面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要突出数字赋能,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要强化红色档案资源的收管用,创新服务渠道和途径主动提供档案服务;要加强专业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整体试点工作,推动我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